共同學區如何分發

2012062508:01
常見問題
國小學區
1.問 如何知道我的小朋友幾歲的時候可以進入小學就讀?[國小學區]
答 小朋友在當年度9月1日(含9月1日當天)滿6足歲,即屬於當年度9月應入小學就讀之學童。今年(101學年度)的一年級新生為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(含9月1日當天)以前出生者。
2.問 如何知道小朋友要唸什麼學校?需要主動申請嗎?[國小學區]
答 有關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相關問題,可至相關問題與解答(doc檔案)中查詢。
3.問 就讀本市國民小學的小朋友,有設籍多久的限制嗎?[國小學區]
答 沒有。凡設籍於本市,並實際居住於本市的小朋友,均可就讀本市國小,並無設籍時間長短的限制。但如果小朋友的學區是「額滿學校」,則必須依照「額滿學校」優先分發入學原則,以小朋友的設籍時間先後依序分發入學,或改分發至其他非額滿學校。
4.問 什麼是「額滿學校」?小朋友符合哪些條件,可以「優先」分發至「額滿學校」?倘不符合優先分發條件,是不是就不能就讀「額滿學校」?[國小學區]
答 一、教育局以每年度4月25日為基準日,統計當年度應入學的一年級新生人數,並依劃定學區預估各校的新生人數。101學年度一年級預估每班平均人數達32人時,並經教育局核定即屬於新生分發「額滿學校」。101學年度本市新生分發額滿學校共計13所:

松山區:健康、敦化國小。
信義區:博愛國小。
大安區:新生、金華、國北教大附小。
中正區:國語實小、市教大附小。
大同區:蓬萊國小、
南港區:南港國小。
內湖區:明湖國小。
北投區:文化、石牌國小。


二、小朋友必須「完全符合」下列3項條件,才可以優先分發「額滿學校」,不符合其中一項,都不能優先分發:

1.小朋友、爸爸及媽媽(或小朋友跟監護人)要在當年度4月25日前,共同設籍在「額滿學校」學區內同一戶籍。
2.小朋友實際住在「額滿學校」學區內,而不是寄居。
3.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證明文件:
(1)小朋友的父母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(或監護人)持有的學區內同址房屋所有權狀證明,且房屋所有權狀證明是在小朋友入學前一年12月31日前取得。
(2)小朋友的父母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(或監護人)持有的學區內連續居住3年以上,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證明。並提供當年度1月1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前(約5月中旬),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水費及電費收據。


三、「額滿學校」會先分發符合優先分發條件的小朋友。如果還有缺額,「額滿學校」將會繼續依小朋友的設籍時間先後,依序分發。因此,不符合優先分發條件的小朋友,仍會依設籍時間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。

5.問 小朋友無法進入額滿學校應如何處理?[國小學區]
答 「額滿學校」分發額滿之後,還沒有被分發的小朋友,將會改分發到其他鄰近的未額滿「改分發學校」。每一所「額滿學校」都會有2至5個「改分發學校」,家長可以選擇其中的「改分發學校」讓小朋友就讀。 家長在5月中旬會收到教育局以「限時掛號」寄發的「額滿學校入學審查通知單暨改分發意願調查表」,家長可在「額滿學校」所列的2至5所「改分發學校」中選擇,並將回條郵寄或傳真回區公所即可。


6.問 無法進入額滿學校可否就讀其他行政區學校?[國小學區]
答 很抱歉,無法分發進入額滿學校的小朋友,只能從「改分發學校」中做選擇,並不能選擇其他行政區的學校,以避免越區就讀之情況。


負責課室:民政課 負責人員:陳怡君

點閱: 6305 資料更新: 2012-06-15 13:33 資料檢視: 2012-06-15 13:32
資料維護: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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